关于选派我校优秀学生2023年春季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6 点击数:
作者:杨留华|编辑: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教育学术交流合作协议书”,现面向全校选派优秀学生于2023年春季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报名工作须知及选派办法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注册在籍的20、21级各专业本科学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独立学习和自我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英语交流能力,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四级或以上水平者优先选派;

4、补考、重修后仍有不及格的学生,不予选派。

二、学习时间:

一学期(2023年1月-6月)

三、学习内容:

参与交流的学生需提供下学期至毕业前的课程清单(含对应学分),由澳门科技大学提供建议,匹配互认课程。授课语言以中文普通话为主,含部分中英双语课程。为确保学分转换及顺利完成本校学院学业,交流学生在选择申请项目时,需选择与本校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课程,详情参看附件5。

四、学分认定:

根据《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学生在澳门科技大学修读的课程学分,原则上给予打包认定。如涉及到学生因交流学习而导致不能修学我校要求的专业核心课程、主干课程的情况时,需在征得所在学院同意的基础上,将该课程以交换学分形式给予认定,并能在返校后顺利衔接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在交流学习期间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与学生进行联系及课程学习的指导和监控,保证学生返校后的学分认定。

五、交流生享受的优惠政策:

1、在澳门学习期间保留树人学院学籍;

2、免除在澳门学习期间树人学院的宿舍住宿费;

3、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学院推荐可申请浙江省教育厅学生境外交流资助、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远扬”资助金,奖学金推荐办法另行通知。

六、费用:

1、报名费:300元/人, 交至学校计财处;

2、交流学习期间澳科大收取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1)报名费:500元港币;

(2)学费:2800元港币/学分(每学期修读不少于12学分,最多修读18学分);

(3)住宿费(含电费):四人间每人每月3000元港币,含水电网费;

(4)保证金:6,000元港币。在学期结束后,如未损毁学校设施可获全额退还。

3、港澳通行证办理及签注费,按实际产生费用缴纳;

4、体检费、健康保险费,按实际产生费用缴纳;

5、往返旅费及其他个人消费。

七、推荐及录取程序:

各学院按《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排序,确定推荐交流生汇总名单,经院长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国交处。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及学校领导批准,最终确定名单。请各学院于922前将以下推荐材料提交到行政楼308国际交流处(并同时发送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学生彩色证件照杨留华老师OA邮箱)。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1、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

2、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2);

3、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申请表 (附件3);

4、课程清单(附件4);

5、学生成绩单;

6、学生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9、6个月内免冠彩色证件照;

材料按顺序摆放,填报要求参阅材料清单及填报说明。

八、其他:

1、在澳门科技大学学习期间须按规定正常缴纳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学费。

2、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附件7),如有问题可咨询教务处(行政楼107,电话:0571-88297020)。

3、澳门科技大学网站:https://www.must.edu.mo/

4、如有未尽事宜,详情咨询国交处杨老师(行政楼308,电话:0571-88297039)。

附件1: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2: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3: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申请表

附件4:课程清单

附件5:澳门科技大学学期交流课程及项目简介

附件6: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

附件7:材料清单及填报说明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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